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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人有错?2018年退伍军人勇救遭性侵的邻居,3日后反被拘,为何-全球观察

时间 :2023-05-07 06:57:27   来源 : 有书快看

曾经小品《扶不扶》,将“扶人被讹”的现象表现得淋漓尽致。 其实,不仅“扶不扶”值得我们思考,“救不救”也面临着同样的考验。

2018年12月30日,对于在福州某房地产公司做保安的赵宇来说,可谓是人生的至暗时刻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因为,此时的他正蹲在昏暗无光的看守所里,他的妻子今天要独自一人面临生产的痛苦,而他却不能陪在身边。

他懊恼、悔恨,实在想不通,自己明明是看见有人被强暴,才救人于水火,顺利阻止了一场暴力性侵,但怎么自己反被关了进来?

“难道我要见死不救才对吗?”赵宇陷入了深深的迷茫。

01

赵宇今年22岁,是一名退伍军人。

他性格豪爽、热忱率直、好打抱不平,曾在吉林长春当过兵,当时是福州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保安。

因为妻子小吴即将临产,准爸爸赵宇就请了长假,和姐姐一起在家里为小宝贝的到来做准备。

2018年12月26日深夜,赵宇和妻子正打算歇息,突然听到四楼传来很响的吵闹声和女人惊恐的哭喊声:“救命啊!强奸啦!”

赵宇和妻子暂住的出租屋,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,在这里租住的上百户人家,大多是和赵宇一样不远千里来福州打工的外地人。

他们形形色色,早出晚归,彼此间并不相识。

但听到呼救声的赵宇坐不住了,他穿上衣服对妻子说:“我下去看看。”妻子和姐姐劝他“别管闲事”,可话音未落,他已跑到楼下。

赵宇跑到呼救的出租屋,只见一个酒气冲天的男人,一手掐着一个女子的脖子,一手用拳头狠狠击打女子的头脸。

女子衣衫不整、脸色发紫,已经说不出话来。

赵宇来不及多想,立即扒开围观的人群,冲了上去。他抓住男人的肩膀,用力将他拉开。由于双方都用力,两人一同倒在地上。

被坏了好事的男人爬起来后,冲着赵宇的右胸和颈部就是两拳,军人出身的赵宇就势一把将男人撂倒。

拉扯中,赵宇一只手的三个手指被男人死死地掰住,另一只手被赶来劝解的邹某拉住。

赵宇一时着急,只能朝着男人的腹部踹了一脚,才得以抽身。气急败坏的男人叫嚣着:“你等着,我要找人弄死你们。”

这时,赵宇的妻子由于放心不下,便挺着个大肚子下楼来把赵宇叫走了。

不料,明明是救人于水火的好事,却在三天后变了味道。

12月29日,也就是案发后第三天,晋安分局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,将正陪妻子在医院待产的赵宇刑事拘留,羁押于市第一看守所。

原来,赵宇那一脚踹破对方横结肠,致其二级重伤。

而赵宇的“见义勇为”竟成了“故意伤害”!

02

身陷囹圄的赵宇怎么也想不通,明明自己是去救人的,怎么成了打人的罪犯。

在看守所的第二天,妻子小吴剖宫产生下一个大胖小子。错过儿子出生的赵宇愧疚不已,他懊恼地用头直撞墙:“我救了一人,不光把自己害了,把家人也害了。”

不仅如此,经过咨询律师赵宇得知,如果故意伤害罪成立,他不仅要赔偿施暴男人20万至60万元,还可能被判4年有期徒刑。

赵宇沮丧至极。

之后,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,案情逐渐清晰。施暴男 李某 和被打女郎 某,一个 是 50岁的包工头,一个是娱乐场所的服务员。

两人相识于案发前两个月,邹某曾两次接待过李某。

26日当晚,也是她负责接待李某,两人喝了不少酒后,李某一路跟着邹某,来到她的出租屋。见屋里还有邹某的姐妹,李某就想拉邹某出去过夜。

邹某不愿意,两人就吵了起来。不一会儿,邹某挣脱了李某的纠缠后跑回房间,反锁上门。恼怒的李某强行踹门而入,掐住邹某的脖子劈头盖脸一顿打。

邹某的姐妹慌忙夺门而出,报警求助。此时,李某将邹某摁在床上,用凳子砸她的头,边骂边撕扯她的衣服,欲图谋不轨,直到好心的赵宇赶来这才制服了李某。

2019年1月10日,晋安公安分局对赵宇提请逮捕,但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伤情不明确,想认定赵宇为故意伤人,证据并不充分,遂决定不予逮捕。

同日,公安机关对赵宇取保候审。

因为家里收入全靠丈夫一人,赵宇妻子顾不上坐月子,出门找人东挪西借,总算凑够了1万元的保证金,被拘押14天的赵宇这才得以回家,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。

为救助素昧平生的邻居,自己却落得挨打、入狱、赔钱的境地,赵宇夫妇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。

由于不知是有罪没罪,赵宇夫妇终日忐忑不安,小吴每天都要刷几遍“见义勇为被判刑”之类的信息,赵宇感觉自己像热锅上的蚂蚁,头上悬着把刀。

2月15日,赵宇上电视台喊冤,“见义勇为反被拘”的话题,引发了多家主流媒体的跟踪报道和评论。

但涉事者李某面对镜头却矢口否认:“当时她们有那么多人在屋里,怎么可能(强奸)?”

他向记者出示手术治疗的5万元单据,让记者看他肚子上长长的缝合伤疤,称大肠缝了20多针,三年内没办法提重物、做事赚钱,他说赵宇就是故意伤害。

当记者想和他再次核实伤情时,李某又说他正在外打麻将,太吵了听不见。

2月17日,满腹委屈的赵宇发出求助微博,微博当晚就被疯传,迅速引发了大量的关注讨论。

随后,媒体对比救人者赵宇和打人者李某的视频报道,再次“引爆眼球”,推高舆情浪潮。

被救的邹某怕李某上门报复,事发后立即躲回老家,但她在视频中对赵宇的妻子小吴说:“我非常感激你老公,没有他相救,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后果。”

邹某承诺,如果赵宇真的被司法机关认定有罪,她 哪怕让家里人知道自己做的是不光彩的工作,也要出庭作证,还赵宇一个公道 。

司法机关对赵宇“故意伤害”的认定,遭到民众的不满和质问。

群情激愤的民众纷纷在福州公安微博上“力挺”赵宇,有网友直言:“英雄被冤没有天理,这样以后谁还敢救人?”甚至有网友质疑“施暴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”的幕后,是否有不为人知的交易?

2019年4月18日,福州公安紧急关闭了微博互动功能,并立即派专人对赵宇案进行核查。

2月21日,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,赵宇被解除取保候审,完全恢复了自由。

“不是故意伤害!”赵宇的命运反转合乎民心,舆论一片欢腾。

然而,警情通报说得明白,不是故意伤害而是过失致人重伤,虽是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,属防卫过当。

明眼人马上读懂了通报的潜台词,虽然赵宇不用负刑事责任,但依然有罪,只是情节轻微,为了“鼓励见义勇为”不起诉他,专业术语叫相对不起诉。

这就导致两个结果,一是赵宇的14天拘留不是错拘,不能申请国家赔偿;二是赵宇仍然要负民事责任,赔偿李某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,这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那么,赵宇的行为到底是“正当防卫”还是“防卫过当”呢?

03

我国刑法规定,被侵害人在制止不法行为的防卫斗争中,造成不法者受伤的,都属于正当防卫。

因此,赵宇的义举属于法定的正当防卫,这一点没有异议。 而讨论最热烈、争议最大的是防卫是否过当。

要判断这一点,需要再还原一下案件的整个过程。

一开始,赵宇拉开李某,制止他对邹某的不法侵害。从抓住李某肩膀,到将他拉拽倒地,符合法定的防卫性质,丝毫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,显然没有争议。

后来,邹某获救,赵宇反被李某殴打。赵宇实施反击,导致李某重伤。而这一阶段,意见不同,也是判定赵宇是否有罪的焦点。

“防卫过当派”的理由有三个:

一是李某只是言语上威胁,而且人已被打倒在地,再侵害赵宇和邹某的危险性不高、强度不强。

二是李某是个矮小瘦弱的老头,而赵宇训练有素、年轻气壮,双方力量对比悬殊。

三是赵宇的防卫,无论从危险性(踹对方)、强度(横结肠破裂)还是紧急性(只是受到言语上的威胁)来看,应该视为“防卫超过合理限度”。

“正当防卫”派则持续声援赵宇。认为法律上“正当防卫”的门槛过高,在双方搏斗中非常容易滑入“防卫过当”的范畴。

法律上的“正当防卫”,既要见义勇为者有效制止坏人干坏事,又要及时收拳不把坏人打死打残。

就像赵宇,在紧张、紧急的情况下,既要踹开李某,又不能把他踹伤,难道赵宇有双能鉴定伤情级别的“神仙脚”?

幸好,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认定,赵宇在制止李某殴打邹某的过程中,与李某发生扭打是一个完整、连续的过程,整个过程均以制止李某的不法侵害为目的。

尽管李某被拽倒地,但仍然出言威胁,赵宇和邹某仍有后续被侵害的潜在危险。赵宇在被恐吓、被激怒的状态下踹李某一脚,是前因催生的后果。

而要求处于当时情境下的赵宇,对防卫限度理智把握,不踹那一脚,显然脱离了当时的防卫场景,是对赵宇这个普通人的苛求。

况且,踹一脚就造成重伤结果并非赵宇主观故意。

如果不考虑前因,只看结果,不分是非,单纯以赵宇行为过失造成李某重伤的结果处理,单纯以“谁死伤谁有理”判决,既是对赵宇的不公,也是对法律尊严的削弱。

让英雄“流血又流泪”,必将导致见义勇为的消亡,社会风气变坏。

正如英国培根说过的那样:“十次犯罪的恶果都不如一次不公正的审判。”

在最高检的指导下,2019年3月1日,检察机关对赵宇作出(无罪)绝对不起诉决定,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依法不负刑事责任。

从防卫过当到正当防卫,8天内,检察机关对赵宇案进行了纠正。虽然只是一字之差,但却意味着,赵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

所以正当防卫形成的损害,应当由李某来承担,赵宇的民事赔偿责任自然免除。9个月后,赵宇还收到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和三万元的奖励金。

在采访中,赵宇说:“作为一名退伍军人,再碰到这样的事情,我还是会第一时间出手救人的。”

但是让他困惑的是该如何去救?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尺度?

04

从故意伤害到过失伤人,从防卫过当再到正当防卫,“赵宇案”一波几折,峰回路转,好在结局皆大欢喜。

然而,正像赵宇所经历、所顾虑的那样:公众在见义勇为,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同时,应该如何保护好自身权益?如何在伸张正义的同时得到强大的法律支持?

可喜的是,2019年3月12日,“赵宇案”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

“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”,通过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,“赵宇案”不仅给此类案件的办理树立了一个标尺,也向大众表明:“见义勇为不能蒙冤,法不能向不法让步。”

其实,鼓励见义勇为,再多的道理说教,再多的舆情监督,都比不上法律来得有力、有底气。

很多网友认为,其实赵宇本应荣膺“见义勇为”的表彰,成为弘扬正气的“范本”,而不是舆情胜利的“个案”,对此,你怎么看呢?

作者:林东东画话

编辑:Sarah萱草悠悠

文章来源:《男子听见楼下女孩呼救,见义勇为反被拘14天:不理解!》《环球网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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